经省教育厅批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2017年单独招生采取“知识+综合素质”、“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计财处下达学校招生计划安排,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占总计划数的40%。
序号
|
院系
|
专业
|
人数
|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
|
中职招生类别
|
学费(元/年)
|
总计划
|
普高
|
中职
|
1
|
文化商学院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50
|
40
|
1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2
|
会计
|
50
|
40
|
10
|
普通类文、理
|
财经商贸类
|
3700
|
3
|
市场营销
|
50
|
40
|
1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25
|
20
|
5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5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30
|
25
|
5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6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30
|
20
|
1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7
|
文化传播学院
|
汉语
|
20
|
20
|
—
|
普通类文、理
|
—
|
3700
|
8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20
|
20
|
—
|
普通类文、理
|
—
|
3700
|
9
|
网络舆情监测
|
20
|
20
|
—
|
普通类文、理
|
—
|
3700
|
10
|
图文信息处理
|
50
|
50
|
—
|
普通类文、理
|
—
|
3700
|
11
|
影视学院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40
|
30
|
10
|
艺术·编导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12
|
播音与主持
|
35
|
25
|
10
|
艺术·表演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13
|
摄影摄像技术
|
40
|
30
|
10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14
|
广播电视技术
|
40
|
20
|
20
|
普通类文、理
|
信息技术一、二类
|
4100
|
15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0
|
30
|
—
|
普通类文、理
|
—
|
4100
|
16
|
文化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40
|
30
|
10
|
普通类文、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17
|
酒店管理
|
50
|
40
|
10
|
普通类文、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18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25
|
20
|
5
|
普通类文、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19
|
休闲体育
|
30
|
20
|
10
|
艺术·体育类
|
体育与健身类
|
6000
|
20
|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
|
舞蹈表演
|
20
|
10
|
10
|
艺术·表演类
|
文化艺术类
|
10000
|
21
|
音乐表演
|
30
|
20
|
10
|
艺术·表演类
|
文化艺术类
|
10000
|
22
|
数码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70
|
50
|
20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2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40
|
25
|
15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24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30
|
20
|
1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25
|
文博学院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40
|
30
|
1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26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65
|
45
|
2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3700
|
27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60
|
40
|
2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28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90
|
70
|
20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29
|
动漫学院
|
游戏设计
|
50
|
35
|
15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30
|
产品艺术设计
|
45
|
35
|
10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31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65
|
55
|
10
|
艺术·美术类
|
文化艺术类
|
8000
|
32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0
|
30
|
10
|
普通类文、理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4100
|
合计
|
|
|
1320
|
1005
|
315
|
|
|
|
备注:1、各类别考生按招生类别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其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3、最终招生专业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三、报名
1、招生范围
四川省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类毕业生
2、报名条件
报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身体健康者。
3、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校招生网(zsw.svcci.cn)上的“单招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明慧楼115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如:普通类(文、理)、中职类、艺术类。考生报名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招生类别要求不得跨类别填报,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及报考会计、广播电视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均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粘贴照片。同时核对个人相关信息,作出诚信承诺。
4、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A.《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报名表上学生就读的学校,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B.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高考体检表。体检表原则上提供当地招办组织统一体检的体检表;如若不能按时提供,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D.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 寸照 4 张。
(四)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 元(收费标准依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四、考试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艺术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450分),总分750分。
2、普通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300×1.5=450分)+综合素质面试(300分),总分750分。
3、中职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300分)+综合素质面试(450分)或专业技能测试(450分),总分750分。
(一)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时间: 3月 25日 上午9:00-11:30。
3、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综合笔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从业要求对下列类别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编号
|
招生专业
|
考生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总分
|
1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1、高中艺术类(编导类)
2、中职文化艺术类
|
1、影视短片评析(书面)600字左右
2、观看短片或者广告短片后作答,考查学生对影视元素(镜头、场面调度、导演思维、摄影技巧、剪辑等)的理解
|
450(分)
|
2
|
播音与主持
|
1、高中艺术类(表演类)
2、中职文化艺术类
|
1、考生自我介绍
2、考查基本技能(2-3项)
播音与主持:自带作品、指定作品朗读
音乐表演:视唱练耳、声乐演唱
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舞蹈片段
|
450(分)
|
3
|
音乐表演
|
4
|
舞蹈表演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1、高中艺术类(美术类)
2、中职文化艺术类
|
1、素描:考查考生透视的准确性,空间的整体把控能力及主次关系的处理
2、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控制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
450(分)
|
6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7
|
摄影摄像技术
|
8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9
|
游戏设计
|
10
|
产品艺术设计
|
11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2
|
广播电视技术
|
中职信息技术一、二类
|
1、一类主要考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操作技能
2、二类主要考查电子技术相关知识与操作技能
|
450(分)
|
13
|
旅游管理
|
中职旅游服务一类
|
考查导游服务项目知识与技能
|
450(分)
|
14
|
酒店管理
|
考查酒店服务项目知识与技能
|
15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景区讲解、景区服务问答
|
16
|
会计
|
中职财经商贸类
|
主要测试完整的会计核算处理流程:填制和识别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450(分)
|
17
|
休闲体育
|
1、高中艺术类(体育类)
2、中职体育与健身类
|
1、身体素质测试(男女100m、男女立定跳远)
2、专项测试
足球、篮球、健美操任选一项,测试相关技巧
|
450(分)
|
备注:招生类别为高中艺术类、中职文化艺术类、中职体育与健身类的考生应根据测试要点要求,自带相关考试用具。
(三)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普通类、中职兼收类考生按专业要求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编号
|
招生专业
|
考生类别
|
综合素质测试要点
|
总分
|
1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1、高中普通类(文、理兼收)
2、中职所有类别(不包括:旅游服务一类、信息技术一、二类、财经商贸类、健身与体育类)兼收
|
测试方法:面试
测试要点:
1、测试学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2、测试学生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及正面向上的心理素质、情绪控制能力、责任心
3、测试学生的灵活应变能力
4、测试学生对文化产业大类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
|
普通高中类 300(分)
中职类 450(分)
|
2
|
会计
|
3
|
市场营销
|
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6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7
|
酒店管理
|
8
|
旅游管理
|
9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10
|
网络舆情监测
|
1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12
|
图文信息处理
|
13
|
汉语
|
14
|
广播电视技术
|
15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6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17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18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9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0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四)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试成绩
普通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或综合素质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术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录取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按类别、专业划定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录满额,从二志愿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按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录取。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5)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7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学校类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7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进校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的实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
七、录取照顾政策
1、免试特殊招生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我校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考试。
2、技能加分:高中在校读书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秀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加20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
3、特长加分:高中在校读书期间参加全国艺术大赛(限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国家级获奖加10分、省部级获奖加5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九级以上加5分。
4、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可以累加,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 20 分。
5、以上各项目加分结果,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八、工作进程
1、2017年2月20日-3月14日(18:00 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明慧楼115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3月15日,学校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3月17日-23日,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名单。
4、3月24日(8:30-17: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和综合测试
6、3月31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4月2日-3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明慧楼115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4月4日,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控制线。
9、4月5日-11日,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0、4月12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九、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2、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5、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7、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8、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9、新生注册和复查。经学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邮政编码:610213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766716 , 85769752(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028-85767736